应对欧盟《工业加速器法案》:中国储能企业的突围与重构之道

欧盟将在近期正式披露《工业加速器法案》(Industrial Decarbonisation Accelerator Act,简称IDAA)草案,这一新政被业界普遍认为是
过去十年中最具约束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之一。它的核心目标并非仅仅是环保减碳,而是通过强化“本地含量比例”与“技术本地化合作”,推
动欧盟工业的再平衡与战略自主。
对中国储能企业而言,这不仅意味着新的挑战,更是一次产业结构重塑与全球化战略升级的分水岭。
一、政策核心与潜在冲击:从市场准入到技术话语权的全面收紧
根据草案初步流出的要点,IDAA将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储能、电池及相关系统类产品中,至少一定比例的核心组件、材料及制造劳动力
来自欧盟本地。此外,若企业拒绝技术共享或不愿与本地企业合作,欧盟可拒绝其市场准入资格,或在公共采购、补贴政策中予以排除。
这一政策与此前的《净零工业法案》(Net-Zero Industry Act)和《关键原材料法案》(Critical Raw Materials Act)相呼应,体现出欧盟
“去依赖中国”与“本地化供应链重建”的双重意图。其核心逻辑是:以产业安全为名,将绿色转型与本地工业复兴绑定在一起。
对中国储能企业而言,影响将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:
1.市场准入门槛上升。 单纯出口储能整机或组件的商业模式将不再符合欧盟要求。未来项目必须具备“欧洲制造”或“欧洲组装”的证明。
2.技术合作压力加大。 欧盟可能要求中国企业在关键技术环节(如电芯制造、系统集成算法)进行部分技术披露或合资化合作,以换取市场准入。
3.供应链布局被迫调整。 原有以国内生产、整机出口为主的模式将面临关税、认证和补贴政策上的多重壁垒,迫使企业向欧洲转移部分产能与供
应链环节。
换句话说,IDAA不仅是一纸法规,更是欧盟在绿色经济时代争夺产业主导权与标准制定权的战略行动。
二、中国储能企业的应对逻辑:从出口模式到本地生态
面对这一趋严的制度环境,中国储能企业的应对不能止步于“找代理、设销售点”,而应从组织结构、供应链体系与技术模式三方面展开战略重构。
(一)在欧洲建立“轻资产+本地制造”双轮布局
最直接的应对方式是通过本地化制造满足欧盟的“本地比例”要求。这并不意味着简单迁厂,而应采用“轻资产运营 + 本地制造合作”的组合策略。
1.轻资产设厂:通过与欧洲现有制造商或地方政府合作,设立组装线、系统集成中心或PACK工厂。重点不在产能规模,而在取得“欧盟原产地”认证。
2.代工与OEM合作:与欧洲本土具备认证资质的企业达成OEM合作,由其完成最终组装与检测,以合法取得欧盟产地标签。
3.区域集群布局:优先选择东欧(波兰、匈牙利、捷克)或南欧(西班牙、葡萄牙)地区布局。这些国家成本较低、政策友好,且已形成新能源产业
链基础。
通过这一布局,中国企业可实现“核心在中国、认证在欧洲”的折中方案,既保留技术与成本优势,又满足法规要求。
(二)以技术换市场,构建合作型进入模式
在欧盟政策框架下,拒绝技术转让的企业可能被排除在补贴名单之外。因此,中国企业需主动将竞争策略从“封闭输出”转向“开放合作”,形成以技
术换市场的新平衡。
1.设立联合研发中心:与欧洲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开展储能系统、安全标准、循环利用等领域研究,形成“本地研发—全球转化”的技术合作路径。
2.合资与技术共享:通过设立合资公司,将部分非核心技术(如电池管理系统软件、结构设计)向本地伙伴开放,既符合政策要求,又能保持关键技术
的保密性。
3.参与欧盟标准制定:积极加入欧洲储能标准组织(如EASE、ETIP SNET),参与技术规范和认证体系的制定,以提升话语权。
这种合作模式不只是被动应对,而是战略性嵌入欧洲新能源产业链生态,让中国企业从“供应者”转型为“参与者”与“合作者”。
三、供应链与品牌的双重升级:以合规为门槛,以品牌为桥梁
IDAA的核心目的之一,是提升欧盟内部产业韧性。因此,中国企业若想在这一体系中稳住阵地,必须从“价格驱动”转向“品牌与信任驱动”。
(一)供应链本地化合规:建立“绿色原产地体系”
中国储能企业应加快建立符合欧盟标准的全链条溯源体系:
•原材料认证:确保电芯材料(如镍、锂、钴)来源符合欧盟可追溯和ESG要求。
•碳足迹披露:按照欧盟CBAM(碳边境调节机制)标准,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库,并获得第三方认证。
•回收体系接入:与欧洲本地回收企业合作,建立电池回收与二次利用体系,满足循环经济要求。
这不仅能应对合规要求,更将成为品牌竞争的新门槛。
(二)品牌在地化:从“Made in China”到“Powered by China”
面对欧洲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双重审视,中国企业需要重塑品牌叙事。
策略包括:
1.绿色叙事:强调中国技术对欧洲碳中和目标的贡献,将品牌从“成本导向”转向“可持续创新”。
2.雇佣与社区参与:增加本地员工比例,支持地方社区绿色项目,树立“欧洲本地伙伴”的形象。
3.能源安全伙伴角色:将自己定位为欧盟能源转型的“赋能者”,而非“外来竞争者”,以软化政治风险。
这一转变的核心,是从产品输出走向品牌价值与社会责任输出。
四、战略前瞻:构建“中欧双循环”的新全球化模式
IDAA标志着全球新能源贸易格局的深度调整。对于中国储能企业而言,重新定义“出海”,已成为必答题。
1.由出口型向布局型转变:未来的竞争不再是价格,而是生态体系。企业需在欧洲形成研发、制造、销售、服务的全链条本地化结构。
2.由供应商向系统解决方案商转变: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、能源管理系统(EMS)和储能数据服务,提升附加值,摆脱低价竞争。
3.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:提前介入政策沟通与行业组织,推动“中欧双认证标准”对接,增强战略韧性。
五、结语:从挑战中寻找确定性
《工业加速器法案》的出台,是欧盟在全球绿色产业竞争中的自我防御机制,也是对外部依赖的制度化约束。对中国储能企业而言,它既是压力,
更是机遇——倒逼产业从输出型转向价值共建型,从制造强国走向品牌强国。
在未来的全球绿色转型赛道上,能否真正实现“技术立身、品牌立心、合作立场”,将决定中国储能企业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重构中的位置。
规则在变,但创新者永远有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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