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治理模式
双总部制: • 中国总部(香港):负责亚洲区域的战略协调、政策研究与会员发展; • 欧洲总部(布达佩斯):负责欧洲区域的日常运营、项目落地与国际合作。 • 全球委员会(Global Council):最高权力机构,由一名中国代表和一名欧洲代表担任联合主席,负责战略决策、章程制定与重大项目审批。

1. 全球委员会 • 职能:制定发展战略、审议重大项目与预算。 • 组成:中欧主席各 1 名,战略会员与核心合作方代表组成委员。 2. 执行秘书处 • 作为常设运营机构,负责落实全球委员会的决策。 • 设立于布达佩斯与香港,保持联动与分工。 3.职能部门(Functional Departments) 原“专门中心”改为“职能部门”,体现常态化的组织架构: • 国际合作部(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) • 推动政府、协会、跨国企业合作; • 负责国际会议、展会及考察团。 • 会员服务部(Department of Member Services) • 会员招募、关系维护; • 提供配对服务、信息支持与资源共享。 • 政策与研究部(Department of Policy & Research) • 研究中欧产业政策与趋势; • 发布白皮书与行业报告。 • 法律与合规部(Department of Legal & Compliance) • 提供法律、税务、合规及 ESG 咨询; • 跨境法律顾问支持。 • 教育与人才发展部(Department of Education & Talent Development) • 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合作; • 开展跨文化管理课程与培训。 • 产业与投资促进部(Department of Industry & Investment Promotion) • 聚焦新能源、数字经济、先进制造等战略产业; • 推动产业园区与跨境投融资项目。 4. 区域分会(Regional Chapters) • 中国分会:覆盖各省,联络地方企业与资源。 • 欧洲分会:覆盖各国,结合本地政策与产业支持企业发展。 5. 行业专委会(Industry Committees) • 根据产业方向设立:新能源、数字经济、先进制造、金融服务、法律合规等; • 主席由龙头企业或专家担任,推动行业交流与标准制定。
• 综合办公室:行政、人事、财务管理; • 市场与传播部:品牌建设、媒体宣传、公关推广; • 项目与会展部:筹办论坛、展会与对接会; • 战略发展部:负责未来规划、合作拓展。
